“14+7”调整为“7+3” 解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优化调整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

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二、统一封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将两类风险区域划定标准和防控措施进行衔接对应,统一使用中高风险区的概念,形成新的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方案。

三、完善疫情监测要求

四、优化区域核酸检测策略

 

 

原文链接:http://www.nhc.gov.cn/jkj/s3577/202206/b3dab9197a4e440f91f5573de1d26cc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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