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外交学院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是以服务中国外交事业为宗旨,培养一流外交外事人才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在周恩来总理倡议下,1955年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成立。周总理为学院亲笔题写校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陈毅元帅担任外交学院首任院长。我院自创办以来一直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钱其琛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戴秉国国务委员、杨洁篪国务委员及历任外交部长曾多次来学院视察和指导工作。在学院建院四十、五十周年之际,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李岚清副总理、钱其琛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为学院题词、发贺信,对学院寄予殷切期望。2012年9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为学院亲笔题写了“中国外交官的摇篮”。

申请资格

1. 申请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2. 中文授课硕士申请者获得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5级以上证书或汉语达到此水平者;英文授课硕士申请者须具有良好英语水平(参考标准: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3. 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专业、学制及上课地点

(一)专业:

中文授课硕士专业:国际法、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世界经济英文授课硕士专业:国际关系

(二)学制:中文授课硕士三年;英文授课硕士两年。

每年9月入学,每学年分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从9月至翌年1月,春季学期从3月至7月。入学后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完成学业后,发给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上课地点:

中文授课硕士一年级在沙河校区校区,二至三年级在展览路校区。

英文授课硕士在展览路校区。

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5月1日。

申请流程

1. 上传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外交学院留办对报名者网上提供的申请进行审核。

2. 网上在线申请审核通过以后,申请材料面交或邮寄给外交学院(展览路校区)留学生办公室。

3. 每年5月底或6月初左右入学面试,考试内容:语言、专业。

费用标准

(一)学费:

中文授课硕士25,000元/年;英文授课硕士30,000元/年。

新生开学报到时缴纳,老生在上一学年期末缴纳。 如中途转学或退学,开课后两周或不足两周:退学费80%;两周至四周:退学费60%;四周以上所交学费一概不退。

(二)保险费:800元/年。

与学费同时缴纳,即新生开学报到时缴纳,老生在上一学年期末缴纳。(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外交学院为留学生统一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对于未缴纳保险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三)住宿费:

1. 展览路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三人间: 80元/人/天。

需提前向留办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入住。住宿费在入住时缴纳。住宿费按月结算,在入住时缴纳,需提前一星期续交下月住宿费。

2. 沙河校区“学生公寓”单人间(14平方米):80元/人/天。

住宿费在入住时缴纳,需在学期末续交下一学期住宿费。按学期整交,中途退宿不退费。寒、暑假期间沙河校区封校,不提供住宿。

3. 学生可自行在校外租房或住宾馆,请务必注意居住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抵华或变更住宿地址后的24小时内须在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住酒店除外),并将住宿登记复印件交留学生办公室备案。如违反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公安机关会依法处以警告或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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