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除招生相关学院(系、所、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 年或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或5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一般为5年。
1.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 2020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法律等个别专业学位的特殊申请条件,参照中国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理工科专业接受优秀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4.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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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作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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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20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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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21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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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加新HSK7级-9级考试者可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报告。
英文授课专业(项目)的申请人,若母语非英语,需提交TOEFL(iBT,100分以上)或GRE(315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英语水平和汉语水平的具体要求,以各英文授课项目招生为准。
2. 各招生院系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组织专家集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既往学业表现、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材料审核,择优拟定准予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3. 复试拟于2026年3月进行。具体复试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由院系确定并予以公布。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2. 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公示。
3. 拟录取学生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学位证书和推荐信除外)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4. 留学生办公室确认后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拟于2026年6月下旬陆续发放录取文件。

1.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免除全额或部分学费,提供住宿,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相关标准提供生活费。
2.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A类奖学金免除学费,提供住宿,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相关标准提供生活费;B类奖学金免除学费,提供住宿,提供医疗保险;C类奖学金免除学费,提供医疗保险。
3.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免除全额或部分学费,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相关标准提供生活费。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除部分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留学生外,其他留学生需自行解决住宿。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须在租住房屋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博士研究生中文授课招生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