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山大学国际学生预科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大学。学校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三座核心城市广州、珠海、深圳办学,形成了三校区五校园统筹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10家实力强劲的直属附属医院。依托中山大学雄厚的学科实力与优质教学资源,以及国际翻译学院成熟的国际化办学经验、多语种教学体系和跨文化人才培养优势,本项目面向国际学生打造一体化预科培养体系,由国际翻译学院组织实施,在环境优美、国际化氛围浓厚的珠海校区开展教学。项目设置文商、理工双方向,实行分向培养与精准衔接,以中文教学为核心,融合专业预备课程,全面提升语言能力与学术素养,通过丰富的文化课程与实践体验,帮助学生深入了解中国文化,夯实本科学习基础,实现学术能力与综合素养的同步提升。

培养目标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预科项目旨在全面提升国际学生中文的听说读写综合能力,强化学术语境运用能力,达到本科阶段中文授课学习要求。

在预科阶段,夯实文商、理工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大学学习方法,实现高中与本科课程平稳衔接;加深对中国社会、文化、历史的理解,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与自主学习能力;辅导学生提升中文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https://www.chinesetest.cn/)和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CSCA,https://csca.cn/)等关键考试竞争力,以达到进入本科进行专业学习的要求。

课程设置与学制

标准学制为一学年(共38周),分为两个学期教学,周学时为32学时,其中必修课每周30学时,选修课2学时,全学年总计1152学时。

课程体系由四大课程模块构成:

01中文核心课程模块

综合汉语、交际汉语、汉语听力、汉语口语等课程。

02专业预备课程模块

– 文商方向:预科数学、商务汉语、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

– 理工方向:预科数学、科技汉语、预科物理、预科化学

03文化与通识模块

中国概况、中国传统文化等课程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加深对中国社会与文化历史的理解。

预科生可选修本科通识类课程,若被录取为中山大学本科生,可申请免修相同课程并将其学分计入本科学分。

04学习辅导模块

学习方法指导、朋辈助学、HSK考试辅导、CSCA测试辅导等。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山大学国际学生预科结业证书。达到对应语言、学业标准,可申请进入中山大学或其他中国高校本科阶段学习。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日

入学时间:2026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备注:招生名额有限,建议尽早提交申请。

申请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文件规定:

(1)在中国以外国家出生且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须在申请人出生前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且申请人从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以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一个周期,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出入境签章为准)。

(2)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申请人须于2023年5月1日前取得外国国籍,并已完成退出中国国籍手续,且从2023年5月1日至2026 年4月30日期间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以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一个周期,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 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4. 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5. 2026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需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及公证件,监护人须为广东省内居住成年人。

费用

1. 学费:

27,400元/学年;13,700元/学期

2. 学费+住宿费:

32,000元/学年(含双人间学生住宿费);16,000元/学期(含双人间学生住宿费)

学生可选择以上两类费用的其中一种。住宿统一安排入住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荔园6号国际学生公寓,双人间建筑面积约44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约25平方米,配备完善的生活设施与公共服务空间,居住环境规范、安全、便利。

签证与保险

1.被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X1/X2签证,入境后30天内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

2.按国家及学校规定,必须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未投保者不予注册。

监督与管理

1.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录取、入学及学籍资格;

2.未按期报到、未按规定办理签证/保险、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若教育部及学校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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