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文授课博士申请者获得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5级以上证书或汉语达到此水平者;英文授课博士申请者须具有良好英语水平(参考标准: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3. 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中文授课博士专业:外交学、国际关系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国际关系
(二)学制:中文授课博士四年;英文授课博士三年。
每年9月入学,每学年分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从9月至翌年1月,春季学期从3月至7月。入学后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完成学业后,发给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三)上课地点:展览路校区。
2. 网上在线申请审核通过以后,申请材料面交或邮寄给外交学院(展览路校区)留学生办公室。
3. 每年5月底或6月初左右入学面试,考试内容:语言、专业。
中文授课博士32,000元/年;英文授课博士34,000元/年。
新生开学报到时缴纳,老生在上一学年期末缴纳。 如中途转学或退学,开课后两周或不足两周:退学费80%;两周至四周:退学费60%;四周以上所交学费一概不退。
(二)保险费:800元/年。
与学费同时缴纳,即新生开学报到时缴纳,老生在上一学年期末缴纳。(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外交学院为留学生统一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对于未缴纳保险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三)住宿费:
1. 展览路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三人间: 80元/人/天。
需提前向留办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入住。住宿费在入住时缴纳。住宿费按月结算,在入住时缴纳,需提前一星期续交下月住宿费。
2. 沙河校区“学生公寓”单人间(14平方米):80元/人/天。
住宿费在入住时缴纳,需在学期末续交下一学期住宿费。按学期整交,中途退宿不退费。寒、暑假期间沙河校区封校,不提供住宿。
3. 学生可自行在校外租房或住宾馆,请务必注意居住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抵华或变更住宿地址后的24小时内须在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住酒店除外),并将住宿登记复印件交留学生办公室备案。如违反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公安机关会依法处以警告或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