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体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需提供监护证明。报考者需符合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规定。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为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
- 语言能力要求:
(1)中文授课专业
实践类专业要求HSK4级180分及以上,理论类专业要求HSK6级180分及以上。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8月31日之后。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申请人,无须提供HSK证明。
(2)英文授课专业
雅思6.5分及以上;托福85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英语水平的考试证明(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可免考英语水平测试。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时间:根据具体项目截止日期而定。

- 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文或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 申请者本人应确保所有信息(尤其是护照号码、护照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住址等)准确无误,否则引起所有的录取问题责任自负。
- 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 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做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最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 初审通过的学生,我校会安排面试环节。
- 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学历、学业成绩、HSK证书或英语水平证明、专业水平等。
- 录取方式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录取。由南京艺术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和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审核申请者的专业成绩、HSK汉语水平考试成绩、高中成绩等,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将根据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材料或对申请者进行电话/视频面试。申请者可于6月下旬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将于7月陆续发出。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学习年限:3-5年。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硕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 学费(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
理论类专业:32000元人民币/年。
实践类专业:36000元人民币/年。
注: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 住宿费(按学期收费,以人民币收取):
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一次性缴纳。
(1)学校设有国际学生公寓。学生可选择校内住宿,也可选择校外住宿,具体事项请见新生入学须知。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如申请校外住宿,需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申请。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
(1)国别双边项目
(2)自主招生项目
- 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
面向来我校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进修生(一年以上)的国际学生设立,资助本科生1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博士生2万元/人,专业进修生5000元/人,资助期限1年。该奖学金面向所有自费学生(包括新生)。该奖学金每学年均可申请,具体名额及申请要求请参考每年的评奖通知。
- 南京市政府奖学金
面向来我校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进修生(一年以上)的国际学生设立,资助本科生1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博士生2万元/人,专业进修生5000元/人,资助期限1年。该奖学金面向所有自费学生(包括新生)。该奖学金每学年均可申请,具体名额及申请要求请参考每年的评奖通知。
我校将坚持规范、客观、公平的原则,从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及奖学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需按照奖学金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申请、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