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文件规定。
- 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
- 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 2026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需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第二批:2026年3月1日-4月30日
申请汉语言专业本科,中文水平须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
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HSK成绩。

注:
针对第一批申请,我校接受2026年3月1日前的所有场次测试成绩;
针对第二批申请,我校接受2026年5月1日前的所有场次测试成绩。
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及试卷语种,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人可在面试考核结束的15天后查询预录取结果。
理科、工科和农科类:33800元/人/学年
医学类:48000元/人/学年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TypeA)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TypeB)
省级奖学金: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校级奖学金项目
注意:获得以上各类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人,入学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须通过每学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方可继续申请或获得该项奖学金。
被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的国际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 因校内学生宿舍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校级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 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身故保险),费用为人民币800元/人/学年。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2.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