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市和佛山市,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地处琶洲国家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核心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学校坚持“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办学特色,经过40年发展,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较高的综合性财经大学。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现有66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20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近1600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55%,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占比约26%;有国家级等各类人才近70人次。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重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2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9项。学校与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化教育项目合作。

招生计划

硕士学位专业 培养单位 人数 授课语言  学习年限
国际贸易学

(学术学位)

经济学院 30 汉语或英语 3年
金融

(专业学位)

金融学院 30 汉语或英语 2年
会计

(专业学位)

会计学院 10 汉语或英语 3年
法律

(专业学位)

法学院 30 汉语或英语 3年
MBA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 30 汉语或英语 2年
学制及学习地点

标准修业年限:2-3学年

学习地点:广州校区

毕业证、学位证授予

凡具有广东财经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财经大学硕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年龄20—40周岁,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相关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其作为国际学生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的申请人,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 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3. 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MBA申请者还须至少有3年工作经历。

4. 申请以英文为教学语言的专业,英语水平优良,雅思总分至少6.0,或托福(机考)总分至少80分,或通过我校的英语面试(以英语为母语的申请人免试英语)。

5. 申请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专业,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HSK5级)。

费用

学费:

① 国际贸易学(学术学位)、金融(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法律(专业学位),每学年人民币25000元(约3500美元);

② MBA(专业学位)每学年人民币28000元(约3900美元)。

住宿费:(*目前广州校区校内宿舍数量有限,宿舍申请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单人间:人民币RMB 12000元/学年(约1700美元,不含水电费、饮用开水费、热水洗澡费)。

双人间:人民币RMB 6000元/学年(约850美元,不含水电费、饮用开水费、热水洗澡费)。

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身故保险):人民币RMB 800元/人/学年。

申请截止时间

5月8日

入学须知

1. 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2. 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3.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人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 国际学生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在学校外事人员协助下,到广州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如果选择在学校宿舍外居住,须报经学校批准,并在学校外事人员协助下,到广州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5. 国际学生在入学时,须在学校外事人员协助下,到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国际学生,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 国际学生须在学校外事人员指导下,自费购买保险。对未按规定投保的,不予录取;对已在学校学习的,勒令退学或者不予注册。

7. 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学习任务。

8. 国际学生享有与中国学生同等的学习条件和医疗服务,但不享有为中国学生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9. 学校鼓励国际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国际学生还可以自愿参加公益活动和中国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10. 经学校批准,国际学生可以在校内指定地点和范围举行庆祝本国重要传统节日的活动,但不得有反对、攻击其他国家、民族的内容或者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11. 经学校批准,国际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和管理。

12. 学校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国际学生不得在校内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13. 国际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14. 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在毕业后,可以申请在中国就业或创业。

联系方式

微信号|ChinaELIC

电话|+86 18562608068

Email|Admission@el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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