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英文名称为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为BFSU。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招收国际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类别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类别为预科生和进修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历生,学校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的非学历生,本校出具写实性证明。
学校面向全球招生,文理兼收。
二. 学期设置
北京外国语大学每学年分为春、秋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一般为9月至次年1月,春季学期一般为2月至7月,具体日期以大学校历为准。
三. 项目简介
一、学历项目
(一)本科生项目
学制4年,完成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可取得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项目
学制2年或3年,视专业而定。修满学分,完成培养必修环节和学位申请所有环节,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博士研究生项目
学制4年。修满学分,完成培养必修环节和学位申请所有环节,授予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非学历项目
(一)预科生项目
学制0.5年至1年。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考试成绩优异者,可获推荐进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二)普通进修生项目
学制0.5至1年,视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按规定进修汉语言或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期满并通过考试者可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结业证书。
(三)高级进修生项目
学制0.5至1年,视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按规定进修汉语言或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期满并通过考试者可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结业证书。
(四)短期进修生项目(寒、暑假期间)
学制1至8周不等,学习结束时可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证书。
四. 申请资格
- 高中毕业,年满18周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持因私有效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通知,我校对接受国际学生申请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做出如下补充规定:(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除应符合我校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6年(含)以上,且最近6年(截至2023年4月30日前)实际居住在外国(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照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二)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者,要求同上。
-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签证或居留许可的体检要求,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的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华期间正常学习、生活。
- 无违纪、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行为和记录,对华友好,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
五. 录取
申请材料审查和考试考核均通过者,学校方予以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并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政策和申请学习时间长短发送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等相关录取材料。
自录取完成到相关材料寄出需要4-5周。
六. 复核
录取后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违规行为本大学有权收回录取决定,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
七. 报到
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按时注册报到,逾期未注册报到且未说明正当理由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到校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申请材料原件及5张2寸白色背景证件照,如在本国进行过身体检查,请携带所有体检材料原件。
八. 入学资格审查与复核
本校将于学生报到时和入学后分别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审查中如发现学生所持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将取消新生入学资格或已获学籍。
九. 关于签证
请于入境前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等文件前往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X1或X2字(学习类)签证来华。申办材料和流程以当地中国大使馆(领事馆)规定为准,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做出的签发、拒签的相关决定为最终决定。
十. 关于医疗保险
外国留学生须购买我校指定的团体综合保险。对于未按要求购买保险者,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保险可于报到前或报到注册当日购买,保费参考标准:400元人民币/半年;800元人民币/一年。
十一. 学费
收费、退费均以人民币计价。
交纳报名费为申请大学必要步骤,须提交信息后在线支付,报名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学历生学费原则上按学年一次性交付,非学历生学费可按学期交纳,学费应在规定期限内交清,未按时足额交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十二. 住宿
因学生宿舍床位有限,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不接受房间预定,学校为希望使用宿舍的新生提供必要支持,房间类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自入学第二个学期开始,宿舍可由学生本人预定。学历生毕业学年订房视房源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再提供宿舍。
学习期间不在学生宿舍内居住者,应提前联系好住所,选择在社区居住的,应于入住后24小时内由户主陪同到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校外居住学生凭有效临时住宿登记,方可办理入学及签证手续。
十三.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