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身心健康,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相当于中国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4. 具有能胜任硕士阶段学习的语言能力:
申请人文社科类专业的申请人汉语水平须达到HSK六级180分(含)以上,其中书写(作文)60分(含)以上;申请理工类专业的申请人汉语水平须达到HSK五级210分(含)以上,其中书写(作文)60分(含)以上。如申请人的母语为汉语,可申请免交语言能力证明;如申请人的前置/在读学历的授课语言为汉语,可提交相应的学习证明,申请免交语言能力证明。
5. 对于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且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后移民国外并获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须参照中国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学校的招生要求提供国籍证明材料。申请人是否同时具有外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相关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

资格审核:2025年11月29日—2026年4月10日
专业考核:2026年1月—5月
录取:2026年3月—7月
注:
1.有意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Type B)“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2月15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截止至2026年2月27日。
2.资格审核时间包含初审不通过、须重新提交信息再审核的时间;超过资格审核截止时间的申请将不被受理。
2. 资格审核
申请人完成申请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如提交的信息或材料未通过审核,须按要求及时重新提交相关信息或材料。
3. 专业考核
申请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通过后,学院将通知申请人参加专业考核。
4. 录取与入学
学校拟于2026年3月至7月公布录取结果。8月底或9月初(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入学报到。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申请人信息和材料等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违规、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国别项目(Type A)
(2)中国院校自主招生项目(Type B)
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项目
3. 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校外住宿的新生须在入住 24 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手续。